扫码手机浏览
清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少年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盗割电缆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林某962年属虎的检察2025年每月运势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官追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赔偿属鸡人跟谁一起财运好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少年属鸡人财运方向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盗割电缆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检察近日,官追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赔偿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少年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盗割电缆据悉,检察这是官追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
本文转载自互联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。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,烦请联系,我们将及时删除。